question-icon 产假休了六个月工资由谁发放?

我休了六个月产假,不知道这期间的工资该由谁来发。是单位发,还是有其他途径呢?我不太清楚相关规定,希望了解一下,以免自己的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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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产假休了六个月工资的发放主体需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首先来了解一下生育津贴,它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本质上,生育津贴就相当于产假工资。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于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于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也就是说,如果女职工所在单位为其缴纳了生育保险,那么在休产假期间,女职工可享受生育津贴,这笔钱由生育保险基金发放。一般而言,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为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若生育津贴高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用人单位不得克扣;若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例如,某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她休了六个月(180天)产假,其生育津贴就是5000÷30×180 = 30000元。 要是女职工所在单位没有为其缴纳生育保险,那么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就由用人单位按照该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发放。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否则,女职工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女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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