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外包工的社保由谁扣缴?
我是一名劳务外包工,不太清楚自己的社保该由谁来扣缴。公司和外包单位说法不一致,公司说该外包单位扣,外包单位又说该公司扣。我就想弄明白,从法律规定上讲,我的社保到底该由谁来负责扣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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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外包是一种常见的用工形式,在这种模式下,确定社保由谁扣缴至关重要。 首先,我们要明确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的区别。劳务派遣是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将劳动者派往用工单位工作;而劳务外包是发包单位将部分业务或工作发包给承包单位,由承包单位自行安排人员完成工作任务。对于劳务外包工的社保扣缴问题,关键在于确定谁是劳动者的用人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在劳务外包中,如果承包单位直接管理和指挥劳务外包工进行工作,承包单位与劳务外包工形成了劳动关系,那么承包单位就是用人单位,应当由承包单位负责为劳务外包工扣缴社保。 例如,某企业将其部分生产业务外包给一家劳务公司,劳务公司自行招聘员工完成这些生产任务。在这种情况下,劳务公司就是这些员工的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法律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并扣缴社保费用。 然而,如果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发包单位对劳务外包工的工作进行了过多的干预和管理,使得劳务外包工的工作更像是在为发包单位直接服务,那么就需要综合各种因素来判断劳动关系的归属。此时,可以参考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从主体资格、劳动管理、劳动报酬支付等方面进行考量。如果最终认定发包单位与劳务外包工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那么发包单位就有义务为劳务外包工扣缴社保。 总之,一般情况下劳务外包工的社保由与他们建立劳动关系的承包单位扣缴,但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的劳动关系认定来确定。当出现争议时,劳务外包工可以通过与相关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社保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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