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医保外用药保险公司法院会判赔吗?
我出了交通事故,伤者治疗用了非医保外的药。现在和保险公司协商赔偿,他们说非医保外用药不赔。要是闹到法院,法院会判保险公司赔这部分费用吗?我不太懂法律,想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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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非医保外用药费用是否由保险公司赔偿是一个常见的争议点。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非医保外用药指的是不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品。保险公司通常会以保险合同中有“非医保用药不予理赔”的条款为由,拒绝赔偿这部分费用。然而,这种条款属于格式条款。格式条款就是保险公司提前拟定好,我们投保人只能选择接受或者不接受的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也就是说,如果保险公司没有向投保人明确提示和说明非医保用药不赔这个条款,那么这个条款对投保人可能就不产生效力。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九条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一)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二)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主要权利的。“非医保用药不予理赔”的条款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免除了保险公司的部分赔偿义务,从而被判定无效。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来判断是否支持非医保外用药的赔偿。如果医疗机构使用非医保外用药是为了治疗伤者的病情所必需的,即使属于非医保范围,法院也可能会判决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因为受害人在治疗过程中,通常是遵循医生的专业建议来用药,很难自主选择是否使用医保内或医保外的药物。 总之,非医保外用药保险公司是否会在法院判决下赔偿,不能一概而论,要依据具体情况和相关证据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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