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一年1个月,让再干一个礼拜并补偿一个月工资后辞退,该怎么赔偿?
我在公司工作一年一个月了,公司突然说让我再干一个礼拜,然后补偿一个月工资就辞退我。我不太清楚这合不合理,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况公司到底应该怎么赔偿我,我的权益有没有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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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首先要判断公司辞退您的行为是否合法。 经济补偿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您工作了一年1个月,正常的经济补偿应为1.5个月工资。这里说补偿一个月工资是不符合法定标准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单位辞退您没有合法的理由,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在违法解除的情况下,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您支付赔偿金。按照前面提到您应得1.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标准,赔偿金应为3个月工资。 另外,单位要求您再干一个礼拜,这一个礼拜的工资单位也应当正常支付给您。这与赔偿计算并无关联,是您额外应得的劳动报酬。 总之,如果公司属于违法辞退您,您应获得3个月工资的赔偿金以及这一个礼拜正常工作的工资。若您不确定公司辞退行为是否合法,或与公司就赔偿问题无法协商一致,您可以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辞退通知等相关证据,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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