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是给个人还是单位?
我在工作时受了工伤,现在涉及到赔偿问题。我不太清楚这赔偿款到底是该给我个人,还是会给到单位呢?我担心单位会把赔偿款拿走,想弄明白这个钱的归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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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的归属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什么是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工伤赔偿中的一些项目是直接支付给工伤职工个人的。比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是对因工伤导致身体残疾的职工给予的补偿,目的是弥补职工因伤残而带来的收入损失和生活不便,自然是归职工个人所有。还有工伤医疗待遇中的医疗费、康复费等,这些费用是用于职工治疗工伤和恢复身体机能的,也是直接给到职工个人或者用于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另外,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也是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在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是保障职工在工伤治疗期间的基本生活来源。 而有些赔偿项目可能会先支付给单位,再由单位转交给职工。例如,用人单位垫付了工伤职工的医疗费用,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赔偿后,其中用于偿还单位垫付费用的部分会先到单位账户。但最终这部分费用还是要合理分配给相关主体,单位不能截留属于职工的赔偿款项。 总的来说,大部分工伤赔偿是给个人的,以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后续生活。单位在工伤赔偿过程中起到协助和配合的作用,不能侵占职工应得的赔偿。如果职工发现单位有不合理的行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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