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购房交了定金是否可以退?
我在芜湖看中了一套房子,当时就交了定金。但回家后仔细考虑,觉得房子不太适合我。我现在想知道在芜湖购房交了定金能不能退呢,我很担心这定金打了水漂,希望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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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芜湖购房交了定金是否可以退,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首先,我们要了解定金的法律概念。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是购房者自身原因不想购买该房屋,比如仅仅是因为个人喜好改变等,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属于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按照法律规定,是无权要求退还定金的。例如,购房者交了定金后,突然觉得房子周边配套不符合自己预期,而这种预期并没有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那么就很难要求退还定金。 然而,如果是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比如开发商存在违约行为,像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等,那么购房者作为收受定金一方违约情况中的相对方,就有权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比如开发商承诺的小区绿化面积与实际严重不符,这就属于开发商违约,购房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并获得相应赔偿。 另外,如果是因为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比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导致购房者不符合购房资格等情况,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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