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福利费是按实发工资还是应付工资?
我在处理公司财务时,对于计提福利费该按照实发工资还是应付工资来计算很困惑。我们公司工资组成比较复杂,有各种补贴、奖金和扣除项。我想知道在法律规定上,到底应该依据哪个来计提福利费,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展开


在探讨计提福利费是按实发工资还是应付工资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实发工资和应付工资的概念。 应付工资,指的是企业按照劳动合同等规定,应该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它涵盖了员工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各项应得收入,也就是员工在正常工作情况下理论上能拿到的全部收入。而实发工资,则是员工实际到手的工资,它是在应付工资的基础上,扣除了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各项代扣款项后的金额。 依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这里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也就是说,在税务处理上,计提福利费的基数是按照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来确定的。 从会计核算的角度来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在实际操作中,会计上通常是按照应付工资来计提福利费,这样可以更准确地反映企业当期的成本和费用。 综合来看,税务上计提福利费按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会计核算中一般按应付工资计提福利费。企业在处理相关业务时,需要同时遵循税务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确保财务处理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