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薪和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在我国,底薪和加班费的计算方式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来说底薪。底薪通常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内的劳动报酬。它是劳动者收入的基础部分,不能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比如,当地规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是2000元,那么您所在单位与您约定的底薪就不能低于这个数额。 接下来是加班费的计算。加班费是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提供劳动所获得的额外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这里的“工资”,在计算加班费时,一般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来确定。 举例说明,如果您的底薪是每月3000元,每月工作21.75天,每天工作8小时,那么您每小时的工资就是3000÷(21.75×8)≈17.24元。如果您在工作日加班2小时,那么这2小时的加班费就是17.24×1.5×2 = 51.72元;如果您在休息日加班8小时且没有安排补休,那么这天的加班费就是17.24×2×8 = 275.84元;如果您在法定休假日加班8小时,那么这天的加班费就是17.24×3×8 = 413.76元。 总之,了解底薪和加班费的计算方式,能帮助劳动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您遇到工资计算方面的问题时,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