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女职工52岁一直缴工伤保险,能否报工伤?

我是一名52岁的女职工,一直都有缴纳工伤保险。最近工作时受了伤,我不太确定自己这个年龄,即便一直缴着工伤保险,还能不能去申报工伤。想知道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我这种情况符不符合报工伤的条件。
展开 view-more
  • #工伤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判断52岁一直缴纳工伤保险的女职工能否报工伤,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工伤。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对于女职工52岁这个年龄情况,一般来说,如果该女职工并未办理退休手续,和用人单位依然存在劳动关系,并且是在符合上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情形下受的伤,那么是可以申报工伤的。因为工伤保险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而设立的。只要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就有权利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然而,如果该女职工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那么情况就有所不同。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退休人员再就业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在劳务关系中,一般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来认定工伤。不过,如果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用人单位没有为退休返聘人员缴纳专门的商业保险来保障工作期间的意外风险,退休返聘人员在工作中受伤,也可以依据《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向用人单位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所以,52岁一直缴纳工伤保险的女职工能否报工伤,关键在于是否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