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岁以上是否可以做工伤认定?
我今年52岁了,还在正常上班,前几天在工作的时候不小心受伤了,现在想申请工伤认定,但是不太清楚像我这个年纪能不能申请,具体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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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岁以上的劳动者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做工伤认定的。 首先,工伤认定主要是针对劳动关系来认定的。劳动关系一般从年满16周岁开始,到退休年纪结束。只要劳动者在法定工作年龄范围内,并且是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就有权利进行工伤认定,年龄并非决定能否进行工伤认定的关键因素。 其次,工伤认定需要满足相应的标准。例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总之,50岁以上劳动者只要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就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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