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前补发工资后还能进行仲裁吗?
我之前所在公司一直拖欠工资,离职前才把工资补发了。我心里还是有点不舒服,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还能不能去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权益,不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来问问。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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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离职前补发工资后是否还能进行仲裁,需要分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了解劳动仲裁的目的,它主要是为了解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比如工资支付、加班补偿、经济赔偿等问题。如果在离职前公司补发了工资,劳动者的诉求得到了部分或全部满足,这会对是否能仲裁产生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如果公司虽然补发了工资,但存在少发、漏发加班费、奖金等情况,或者因为拖欠工资给劳动者造成了其他损失,比如影响了劳动者申请贷款等,劳动者仍然可以就这些未解决的争议申请仲裁。比如,劳动者有证据证明自己存在加班事实,但公司补发工资时未支付加班费,那么劳动者可以依据相关证据,以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申请仲裁。
然而,如果公司已经足额补发了所有应发的工资,劳动者也没有其他合理的诉求,仅仅是因为心里不舒服而申请仲裁,可 能不会得到仲裁机构的支持。因为仲裁是为了解决实际存在的争议,而不是满足不合理的诉求。所以,在考虑是否申请仲裁时,劳动者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判断是否有足够的理由和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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