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还没终止是否可以去劳动仲裁?
我和公司的劳动关系还没终止,但公司存在拖欠我工资的情况,我想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可又不确定在劳动关系没终止时能不能申请,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看看自己这种情况能否进行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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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关系还没终止的情况下,是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的。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通俗来讲,就是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出现劳动方面的纠纷时,可以找劳动仲裁委员会来评评理、解决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也就是说,只要符合上述规定范围内的劳动争议,不管劳动关系是否终止,劳动者都有权申请劳动仲裁。比如,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不支付加班费等,劳动者就可以及时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只要你有符合劳动仲裁受理范围的争议事项,即使劳动关系尚未终止,也能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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