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离职后还可以仲裁公司吗?
协商离职后,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是可以仲裁公司的,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从程序角度来看,即便双方已经签署离职协议且对离职补偿事宜达成一致共识,并明确表示放弃其他权利,若双方之间再无其他争议,劳动者仍可申请劳动仲裁。不过在实体权利方面,由于双方已达成一致意见,劳动者通常不得对此提出异议或反悔。
其次,若存在以下特殊情况,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
1. 协商过程存在问题:假如在协商期间,公司存在欺骗、威胁或是误解等行为,影响到了公正的协商决策,从而导致协商结果不公,劳动者具备申请仲裁的基础。例如,公司承诺给予高额补偿诱使员工离职,事后却反悔不认账。
2. 协议内容违法:若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内容违背了法律法规中的强制性条款,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比如,协议中约定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 公司未履行约定:若用人单位未能依照协商约定履行其应尽的义务,如未能按期支付协商确定的经济补偿金等,劳动者同样拥有申请仲裁的权利。例如,约定好分月支付补偿金,但公司拖延支付或拒绝支付剩余部分。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仲裁的时间应严格遵守法定的仲裁时效性,通常情况下,这个时效性为一年,从劳动者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同时,在申请仲裁的过程中,劳动者必须提供充足的证据来支持自身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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