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后,是否可以要求单位赔偿?


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在符合一定条件时是可以要求单位进行赔偿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几个常见的可以要求赔偿的情形。 一是单位拖欠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也就是说,如果单位没有按时给你发工资,经过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你就有权要求单位额外支付一定比例的赔偿金。 二是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简单来讲,如果单位没有正当理由就把你辞退了,你可以要求单位按照正常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进行赔偿。 三是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同时,劳动者因为单位未缴纳社保遭受损失的,也可以要求单位进行赔偿。 不过,要求单位赔偿需要有充分的证据。你要保存好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等能证明你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相关证据。如果和单位协商赔偿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