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跑路拖欠工资是否可以定罪?
我在一家小公司上班,最近老板突然跑路了,欠了我们好几个月工资。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老板跑路拖欠工资的行为能不能被定罪呢?我和同事们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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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跑路拖欠工资在一定情形下是可以定罪的,涉及的罪名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下面来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通俗来讲,如果老板明明有能力给大家发工资,却把钱转移走或者直接跑掉不给大家发工资,而且欠的工资达到了一定的金额,在政府相关部门要求他支付工资后,他还是不给,这种情况就可能构成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那么数额较大是怎么界定呢?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一般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或者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就属于数额较大。 如果遇到老板跑路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老板支付工资。如果老板还是拒不支付,就可以将案件移交给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老板的刑事责任。这样既能让老板受到应有的惩罚,也能让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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