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后自行离开走医疗保险,老板可以起诉吗?
我之前在工作时受了伤,当时没多想就自己走医疗保险处理了,后来才知道好像该走工伤。现在老板知道了这事,我担心他会不会起诉我呀,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老板有没有权利起诉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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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看,老板是否可以起诉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不同。工伤保险是劳动者在工作中或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而医疗保险主要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通常来说,工伤应该通过工伤保险来处理,不能用医疗保险报销。《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规定,个人隐瞒已经从第三人或者用人单位处获得医疗费用、工伤医疗费用或者工伤保险待遇,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并获得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处理。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指出,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如果员工受伤后自行离开选择医疗保险报销,可能存在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嫌疑。如果老板因此遭受了损失,例如工伤保险基金因为员工用医保报销而拒绝支付原本应由工伤保险承担的费用,导致企业可能要自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那么老板有可能基于自身权益受损而起诉员工,要求员工赔偿损失。 然而,如果员工并非故意隐瞒工伤事实,只是因为不了解相关规定而用了医保报销,并且能够及时纠正,配合老板和相关部门按照工伤程序处理,这种情况下老板起诉员工的合理性和可能性就会降低。总之,关键在于员工的行为是否给老板造成了实际损失以及员工主观上是否存在故意欺诈的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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