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过了3年可以仲裁吗,怎么赔偿?


首先,我们来探讨工伤过了3年是否可以仲裁这个问题。劳动仲裁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工伤发生后,如果要通过仲裁来解决相关争议,需要在一年内提出申请。 不过,这里的仲裁时效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存在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比如,工伤职工因为突发重大疾病昏迷,无法在一年内申请仲裁,待其病情好转能够表达诉求时,仲裁时效继续计算。 对于过了3年才申请仲裁的工伤情况,很可能已经超过了法定的仲裁时效。如果用人单位以超过仲裁时效为由进行抗辩,仲裁委可能会驳回仲裁申请。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出时效抗辩,仲裁委依然会对案件进行审理。 接下来谈谈赔偿的问题。如果能够认定为工伤,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是有明确规定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伤残津贴等。医疗费是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如果工伤造成了伤残,还会根据伤残等级给予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伤残等级需要经过专业的劳动能力鉴定来确定,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赔偿标准。然而,如果因为超过仲裁时效无法通过仲裁途径解决,也可以尝试通过协商、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其他方式来主张自己的权益,但同样也会面临时效等法律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