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服从合理调岗,单位有权辞退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公司要给我调岗,我觉得不太合理就没同意。结果公司说如果我不服从调岗就要辞退我。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就想了解下员工不服从合理调岗时单位到底有没有权力辞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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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员工不服从合理调岗,单位是无权辞退的。首先,咱们来说说法律上对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明确指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而且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这就是说,单位调动工作岗位,需要和员工商量好,并且有书面的东西确认。 如果单位因为员工不同意调动工作岗位就辞退员工,这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了,单位需要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如果劳动者自己本人不能够胜任现有的岗位,但是又不接受其他的调配,这种情况下单位辞退是合法的。此外,如果用人单位实施合法的调岗,满足两方面要求,劳动者不服从也是可能被辞退的。一方面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有关于调整工作岗位的约定或规定;另一方面岗位调整应当具有合理性,比如基于用人单位的经营需要,没有对劳动合同约定作出较大变更,没有明显降低劳动者工资标准,岗位的调整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像员工长期不到新岗位工作视为旷工,属于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单位有权依法将违规劳动者予以辞退,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 相关概念: 用工自主权:是指用人单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主决定用工形式、用工数量、用工条件等方面的权利。 无过失性辞退:是指劳动者本身并不存在主观过错,但是由于一些客观原因,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一般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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