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公司辞退可以不发工资吗
我在试用期,公司说我考核不合格要辞退我,现在工资还没发。我想知道公司这样不发工资合法吗?要是不合法,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就想搞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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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公司辞退时不可以不发工资。 首先来解释一下,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在试用期,劳动者为公司提供了劳动,公司就有义务支付相应报酬。 从法律依据来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明确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这意味着,即便员工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被辞退,公司也必须结清工资。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说,公司支付的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这个标准。 如果公司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一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公司支付工资;二是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工资支付问题进行裁决;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公司不能因为员工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就不发工资,劳动者要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是为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而制定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旨在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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