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任职以前有刑事责任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公司突然说要解除和我的合同,理由是我入职前曾有过刑事责任。我当初入职时公司也没问过这些,现在这样做让我很懵,我就想知道公司这么做合法吗,想了解单位能不能因为员工任职以前有刑事责任就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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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说的“可以”,意味着用人单位有选择权,不是必须要解除合同。 对于员工任职以前有刑事责任这种情况,从法律规定来看,如果符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一条件,单位是有解除合同的权利的。但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明确几个要点。 一方面,要准确理解“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任何人非经法院判决,不得认定为有罪。所以,不是员工被怀疑犯罪或者只是被调查,单位就能解除合同,必须是经过法院判决,最终确定员工被追究刑事责任才行。 另一方面,关于时间问题,虽然对于单位行使解除权是否有期限限制,存在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只要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受时间限制;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如果单位长时间未行使解除权,可能影响其解除权的行使。不过目前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一个具体的期限。 相关概念: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指经过法院判决,最终确定劳动者需要承担刑事方面的责任。 劳动合同解除权: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在符合一定条件下,享有的解除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合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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