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屋可以买卖吗?
我家这边有套拆迁安置房屋,价格比周边商品房便宜不少,我挺想买的。但又担心这种房子买卖会不会有啥问题,也不知道合不合法。所以想问问,拆迁安置房屋到底能不能买卖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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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屋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关于拆迁安置房屋能否买卖,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拆迁安置房屋已经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书,那么其性质和普通的商品房并无太大差异,是可以进行买卖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当拆迁安置房屋完成产权登记,产权人就拥有了合法的处分权,可以将房屋进行买卖交易。 然而,在实际情况中,很多拆迁安置房屋在一定期限内是限制上市交易的。一些地方政府会出台相关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在取得产权证书后的几年内(通常为3 - 5年)不得上市交易,这主要是为了保障拆迁安置政策的顺利实施,防止投机性买卖行为。如果在限制交易期内进行买卖,虽然合同可能有效,但可能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会给买受人带来很大的风险。比如,出卖人可能在限制交易期过后反悔,不愿意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或者在这期间将房屋再次出售给他人等情况。 此外,即使拆迁安置房屋可以买卖,在交易过程中也需要注意审查房屋的产权情况、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形。同时,签订详细的买卖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关于产权过户、违约责任等条款,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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