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是婆婆名字,离婚了能分财产吗?
我和老公准备离婚,房子的房产证写的是婆婆的名字。我和老公结婚后也一起还过房贷,现在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离婚我能不能分到这个房子的一部分财产啊?心里很没底,希望有人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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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判断离婚时能否分割登记在婆婆名下房产的财产,需要依据不同情况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个法律概念,即房屋的所有权以登记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房产证上写的是婆婆的名字,从物权角度来说,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是婆婆,而不是夫妻双方。所以原则上,在离婚时,夫妻双方是不能对登记在婆婆名下的房屋进行分割的。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夫妻双方有证据证明在购房时出了钱,比如有银行转账记录、购房时的出资协议等,这部分出资可能会被认定为债权。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可以要求婆婆返还这部分出资款及相应的增值部分。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债权债务的相关规定。 另外,如果婚后夫妻双方和婆婆共同偿还房贷,对于夫妻共同偿还的房贷部分以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夫妻双方可以要求婆婆给予相应的补偿。因为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行为实际上是为婆婆的房屋所有权做出了经济贡献。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可以先与婆婆协商解决补偿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如果有证据证明存在借名买房的情况,即实际上是夫妻双方出资购买房屋,只是借用了婆婆的名字进行登记,夫妻双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如购房款的支付凭证、房屋的使用情况、双方关于借名买房的约定等。一旦借名买房关系被法院认定,那么该房屋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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