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半年工资,员工能直接离职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已经拖欠我半年工资了,我实在不想再这样耗下去。我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直接离职,还是说要走什么特定的流程?直接离职会不会有什么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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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拖欠半年工资的情况下,员工通常是可以直接离职的。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是公司对员工应尽的基本义务。当公司违反这一义务,拖欠员工工资时,就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员工此时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也就是说,公司拖欠半年工资属于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员工按照该法律条文是有权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直接离职的。 而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员工直接离职后,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不过,为了后续维权顺利,员工最好保留好公司拖欠工资的相关证据,比如工资条、银行流水、聊天记录等。同时,建议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说明是因为公司拖欠工资。这样能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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