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想退休,用人单位能强制执行吗?
我在现在的单位工作多年了,虽然到了退休年龄,但我身体还不错,也想继续工作。可单位说我必须退休,要强制执行。我不太清楚单位这么做合不合法,想问问在法律上,单位有没有权力强制我退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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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对于员工不想退休,用人单位能否强制执行这一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法定退休年龄的概念。法定退休年龄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劳动者退出工作岗位,开始享受养老待遇的年龄界限。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应该退休;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也应该退休。 如果员工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并且符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此时劳动合同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员工办理退休手续,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因为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因员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而自然终止,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执行,是合理合法的。 然而,如果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不满足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劳动合同的处理就相对复杂一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但该规定并未明确这种终止是强制性的还是可选择的。在实践中,如果员工愿意继续工作,用人单位也同意留用,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或者重新签订劳务合同,继续保持用工关系。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强制员工退休。 所以,用人单位是否能强制达到退休年龄的员工退休,要综合考虑员工是否符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因素。员工和用人单位都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妥善处理退休事宜,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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