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岗不同意是否能要赔偿?
公司要给我调岗,但新岗位我实在不想去,我不同意调岗,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向公司要赔偿啊?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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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中,调岗是一个常见的情况,当员工不同意调岗时能否索要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劳动合同的重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这意味着,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岗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单位不能随意变更。 如果用人单位未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擅自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这属于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劳动者不同意调岗,而用人单位以不服从调岗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就构成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是因为生产经营需要,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进行合理的调整,并且这种调整没有对劳动者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同时也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有一定的关联性,那么这种调岗在法律上可能会被认为是合理的。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不同意调岗而自行离职,可能无法获得赔偿。 所以,当遇到调岗不同意的情况时,劳动者要综合考虑调岗的合理性等因素,来判断自己是否能索要赔偿。如果与单位无法协商解决,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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