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复发了还能获得赔偿吗

之前工作时受了工伤,也拿到了相应赔偿。最近感觉之前受伤的地方旧伤复发,疼痛难忍,需要去医院治疗。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再获得赔偿?是找单位还是走其他什么途径?不太清楚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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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复发是可以获得赔偿的。 首先来说说什么是工伤复发,简单讲就是之前因工伤导致的病情在治愈后又重新出现或者加重了 ,影响到了劳动能力。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这就意味着,一旦被确认工伤复发且需要治疗,就能享受相关待遇。 具体赔偿待遇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治疗费,只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都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例如治疗工伤的合理检查费、药费等。二是辅助器械费,如果经确认需要安装辅助器具,像假肢、矫形器等,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三是如果工伤复发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可以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用人单位要根据工伤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按照《停工留薪期目录》,确定停工留薪期,并在这期间按月支付工伤员工原工资福利待遇。另外,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不过要注意,享受这些赔偿待遇的前提是要经过工伤保险机构的认定许可。一般流程是先去相关机构进行工伤复发认定,认定通过后就能按规定享受赔偿啦。 相关概念: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是规定了工伤保险基金可以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明确了哪些药品费用能从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住院服务相关费用标准作出规定。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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