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发了工资后还能有生育津贴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怀孕生娃休产假期间,单位正常给我发了工资。我听说还有生育津贴这回事,想知道在单位已经发了工资的情况下,我还能不能领取生育津贴呢?这两者之间是怎样的关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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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单位发了工资后是否还有生育津贴这个问题前,我们先了解下生育津贴的概念。生育津贴,其实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它本质上是对女职工生育期间工资收入的一种补偿。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在实际情况中,如果女职工所在单位已经正常发放工资,且发放标准达到了生育津贴的水平,那么一般就不会再重复发放生育津贴。因为生育津贴主要目的是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收入,避免因生育导致收入中断或减少。若单位发放的工资低于生育津贴,差额部分则应由用人单位补足。例如,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出的生育津贴是每月5000元,而单位在女职工产假期间每月只发了3000元工资,那么单位需要再补发2000元的差额。 所以,单位发了工资后是否还有生育津贴,要分情况来看。如果单位工资发放足额,可能就不再额外有生育津贴;若工资未达到生育津贴标准,就会有相应的差额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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