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十级三年后辞职是否能拿到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我之前受了工伤,鉴定为十级。现在距离受伤已经过去三年了,我打算辞职。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还能不能拿到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呢?心里没底,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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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医疗补助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医疗保障费用。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般而言,只要工伤职工符合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法定条件,就可以获得这笔补偿。工伤十级三年后辞职通常是满足领取条件的,因为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并不受工伤发生后时间长短的限制,关键在于是否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不过,各地对于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领取可能还有一些细节规定。比如,有的地方要求在解除劳动关系后一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等。所以,还需要结合当地的具体政策来确定。你可以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或者专业律师,以了解当地的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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