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后还能不能要回来?
我把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子赠与给了亲戚,现在因为一些家庭原因,我想把这房子要回来。我不清楚在法律上,房屋赠与后还能不能要回来,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希望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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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房屋赠与后能不能要回来,需要分情况来看。房屋赠与其实就是赠与人把自己的房屋无偿送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 一般来说,在赠与房屋的权利转移之前,也就是还没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时,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所以,如果只是签订了赠与合同,还没过户,在没有特殊情况时,赠与人可以反悔,把房子要回来。 但是,如果房屋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权利已经转移,那么要回房屋就比较困难了。不过,在特定情形下,赠与人还是可以撤销赠与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也就是说,如果受赠人出现了上述这些情况,赠与人在规定时间内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撤销赠与,把房屋要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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