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主是否可以取消居住权?

我是一套房子的房主,之前给别人设立了居住权。现在我有些后悔,想把这个居住权取消。但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这个权利,也不清楚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取消。想问下从法律角度,我作为房主能不能取消居住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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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居住权取消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从法律层面来说,房主能否取消居住权需要分情况来看。 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它是指居住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一般情况下,如果居住权是通过合同或者遗嘱合法设立,并且已经完成了登记,房主不能随意取消居住权。因为居住权一经设立就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独立性,这是对居住权人合法权益的保障。例如,张三和李四签订了居住权合同,并且办理了登记,那么在约定的居住权期限内,张三作为房主就不能单方面取消李四的居住权。 不过,存在一些法定情形时,房主可以取消居住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规定,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也就是说,如果居住权合同中约定的居住期限到了,或者居住权人去世了,居住权就会自动消灭,此时房主可以办理相关的注销登记。另外,如果居住权人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损害房主的合法权益,房主也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请求法院判决取消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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