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交的定金是否可以要回来?
我之前看中一套房子,交了定金。但现在因为一些家庭原因,没办法买这套房子了。我想知道之前交的定金能不能要回来啊,我很担心这笔钱就打水漂了,所以想了解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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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是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当你交付定金后,如果是因为你自己的原因不想履行合同(也就是不买房子了),按照定金罚则,你是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定金是可以要回来的。如果是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比如开发商将房子又卖给了别人,或者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等,那么你作为交付定金的一方,不仅可以要回定金,还可以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 还有,如果因为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比如政策调整,导致你没办法继续履行购房合同,那么你是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的。比如,突然出台限购政策,你不具备购房资格了,这种情况下就属于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所以,具体能不能要回定金,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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