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设了居住权的房子是否可以过户?

我有一套房子,之前给别人设立了居住权。现在我想把房子过户给我的亲戚,不知道在已经设立居住权的情况下还能不能进行过户。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所以想问问大家,这种情况到底可不可以过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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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居住权过户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从法律角度来看,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子是可以过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里并没有限制设立居住权的房屋不能进行过户交易。也就是说,房屋所有权人依然有权对房屋进行买卖、赠与等处分行为,将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给他人。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房屋过户了,居住权并不会因此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规定,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这意味着新的房屋所有权人要受到居住权的约束,不能随意要求居住权人搬离房屋。在居住权期限内,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内容,继续占有、使用该房屋。 所以,虽然设立居住权的房子能过户,但在进行过户时,房屋所有权人应该如实告知买受人房屋上存在居住权的情况,避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买受人在购买房屋时,也应当仔细了解房屋是否存在居住权等权利负担,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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