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设置居住权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我有一套房子,想给亲戚设置居住权,但不知道具体要满足什么条件。我不太懂法律方面的事情,就怕随便弄会出问题,所以想问问大家,在房子上设置居住权得具备哪些条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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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新增的一项用益物权,它指的是居住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也就是说,要设置居住权,首先需要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一般应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期限以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条款。 同时,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这意味着,除了有特别约定外,居住权通常是无偿设立的,并且必须到相关登记机构进行登记,居住权才正式生效。 此外,房屋本身也需要具备一定条件。房屋必须是合法的、有产权的住宅,不能是违章建筑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只有满足这些条件,才能合法有效地在房子上设置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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