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二手房气味重能否找原房主?
我买了套二手房,入住后发现屋里气味特别重,担心会影响健康。买房时原房主没提过这个问题,我现在想知道能不能找原房主解决这个问题,我有哪些权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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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买二手房后发现房屋气味重是否可以找原房主,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法律层面来说,原房主在房屋交易过程中有如实告知房屋真实状况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原房主明知房屋存在气味重的问题,却故意不告知您,那么就构成了隐瞒重要事实,您是有权利找原房主的。 其次,要确定气味重是否属于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质量问题。如果经过专业检测,气味是由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的,比如装修材料甲醛超标等,这就属于房屋质量瑕疵。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规定,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要求原房主承担维修、赔偿等责任。 然而,如果气味重是由于一些正常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且原房主也并不知晓的情况,比如前租户遗留的一些特殊气味,并且原房主在交易时没有故意隐瞒其他情况,那么可能很难要求原房主承担责任。 在遇到这种情况时,您可以先与原房主进行沟通协商,说明情况并要求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考虑通过专业机构进行检测,获取相关证据,然后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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