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能否仲裁项目部?
我在一个项目部工作,和项目部产生了劳动纠纷。我想通过劳动仲裁解决问题,但不确定劳动仲裁能不能把项目部作为被申请人,不知道项目部有没有主体资格参与劳动仲裁,所以来问问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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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劳动仲裁能否仲裁项目部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劳动仲裁的基本概念。劳动仲裁是一种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发生诸如工资、福利、解除劳动关系等争议时,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而劳动仲裁的被申请人,通常是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 项目部是建筑施工企业为了完成某一具体项目而设立的临时性管理机构。一般情况下,项目部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它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对于项目部来说,如果它没有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那么它就不能作为独立的用人单位成为劳动仲裁的被申请人。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应该将设立该项目部的建筑施工企业作为被申请人申请劳动仲裁。因为建筑施工企业是具备法人资格的主体,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然而,如果项目部依法取得了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那么它就具有了一定的用人主体资格,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作为劳动仲裁的被申请人。但这种情况相对较少,因为项目部大多是临时性的管理机构,主要目的是组织和管理项目施工,并非专门的用人主体。 所以,劳动仲裁能不能仲裁项目部,关键在于项目部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如果没有,应将设立项目部的企业作为被申请人;如果有,则可以将项目部作为被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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