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合同到期了能直接离职吗

我和公司的劳动合同马上到期,我不太想续约了,就想直接走。但又担心不按规定来会有问题,所以想问问这种情况下到底能不能直接离职,要是不能直接走的话,又需要做些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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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了,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直接离职的。 首先,要明确一个法律概念,劳动合同到期属于劳动合同自然终止,而不是劳动合同解除。当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不想续签劳动合同,并且在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劳动者需要提前告知用人单位的情况下,劳动者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的义务,是可以直接离职的 。 相关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所以从法律规定来看,劳动合同到期确实是劳动合同终止的一种法定情形。 不过,即使可以直接离职,也需要办理离职手续。按照《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另外,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劳动合同期满也不能直接终止。比如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情况,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相关概念: 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灭,也就是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有的权利和义务不复存在。 经济补偿: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 工作交接:劳动者离职时,需要将本人在职期间的工作任务、相关资料、工作进度等向用人单位指定的人员进行传递和交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准确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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