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可以直接走人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一直没和我签劳动合同。我现在不想干了,不知道能不能直接走人,会不会有啥法律问题,比如工资啥的会不会受影响,所以想问问没签合同到底能不能直接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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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签合同的情况下是否可以直接走人,需要分情况来看。 从法律角度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实际上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处于试用期,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即便没签合同,在试用期想走人,最好提前三天告知单位。 要是过了试用期,一般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过,没签合同这种情况是用人单位违反了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如果因为单位没签合同,劳动者不想继续工作,从维护自身权益角度出发,不建议直接走人。直接走人可能会面临用人单位以未办理离职交接等理由克扣工资等情况。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支付应得工资以及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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