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督办能否解决问题?
我去信访反映了一些问题,现在进入了信访督办阶段,但我心里还是没底,不太清楚信访督办到底有没有用,能不能真正解决我反映的那些问题。想了解一下信访督办在实际中到底能不能把问题解决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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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督办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对信访事项的处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信访工作机构监督相关部门处理信访问题,看看他们有没有认真对待、有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把问题处理好。 从法律依据来看,《信访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发现有关行政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督办,并提出改进建议:(一)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的办理期限办结信访事项的;(二)未按规定反馈信访事项办理结果的;(三)未按规定程序办理信访事项的;(四)办理信访事项推诿、敷衍、拖延的;(五)不执行信访处理意见的;(六)其他需要督办的情形。收到改进建议的行政机关应当在30日内书面反馈情况;未采纳改进建议的,应当说明理由。 一般情况下,信访督办是能够推动问题解决的。信访工作机构通过督办,可以促使相关责任单位重视信访问题,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期限进行处理。对于那些因为拖延、推诿等原因导致问题得不到解决的情况,督办能起到监督和督促的作用,让责任单位积极履行职责。然而,信访督办的效果也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比如,问题本身的复杂程度,如果涉及多个部门或者是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解决起来可能就需要更多的时间和协调工作。还有责任单位的配合程度,如果责任单位不积极配合,可能会影响问题解决的进度。所以,信访督办有很大的可能性解决问题,但不能保证所有问题都能立即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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