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期员工合同到期是否可以不续签?
我现在处于孕期,和公司签的合同马上就要到期了。我有点担心公司会不会不跟我续签合同。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对于我们这种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员工,合同到期后公司是不是可以直接不续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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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规定里,“三期员工”指的是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当三期员工的劳动合同到期时,一般情况下公司不能直接选择不续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这就意味着,即使合同到期了,但只要女职工还在孕期、产期或者哺乳期内,劳动合同会自动延续,直到这些特殊时期结束。 例如,女员工合同到期时还在孕期,那么合同会延续到她哺乳期结束。公司不能以合同到期为由,在女职工三期内终止劳动关系。如果公司在女职工三期内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女职工有权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公司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其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是按照女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其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其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以,正常来讲,三期员工合同到期,公司不能随意不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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