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地的私人房产可以被查封吗
我最近在处理一些法律相关的事情,涉及到划拨地的私人房产。我想知道这种房产在法律上能不能被查封啊?我不太清楚具体规定,想详细了解下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查封,查封后又有哪些后续影响,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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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地的私人房产是可以被查封的。在司法实践当中,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能够被法院依法查封。 首先来说说为什么可以查封。根据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凡是属于审理案件所需的财产,都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措施。要是涉案房产确实是划拨用地,并且与案件存在紧密的关联性,那么申请人就有权请求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也就是说,如果在某个案件里,这套划拨地的私人房产和案件有直接关系,比如是债务纠纷中债务人的房产,债权人就可以申请法院对其进行查封。 不过,如果要对这种划拨地的私人房产进行公开拍卖,就需要特别注意了。竞标者必须在拍卖成交之后,按照相关法规条款缴足该块土地所需的出让金。因为划拨土地是经过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审批,土地使用者无偿或者在承担相应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在进行拍卖处置时,就需要将其转化为出让性质的土地,所以要缴纳出让金。 另外,关于土地闲置也有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这意味着如果这块划拨地存在闲置情况,还可能面临这些后续处理。 相关概念: 划拨:指经过具有相应权限的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审批之后,由土地方在承担相应的补偿、安置等费用义务后所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在经过同等性质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审批之后,获得的无偿性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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