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产赠与子女后是否还能收回?

我把自己名下的一套房产赠与了子女,已经办理了相关手续。但现在家里出现了一些状况,我经济上有些困难,想把这套房产收回来。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房产赠与子女后还能不能收回,希望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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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赠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房产赠与子女后是否能收回,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赠与合同这个概念。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一般情况下,当房产赠与行为完成,也就是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后,房产的所有权就从赠与人转移到了受赠人,通常是不能随意收回的。这是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房产过户后就意味着权利已经转移,赠与人不能再随意撤销赠与。 不过,法律也规定了一些可以撤销赠与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比如,子女对赠与人进行虐待、遗弃等严重侵害赠与人权益的行为,或者子女原本有赡养赠与人的义务却不履行,在这些情况下,赠与人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撤销赠与,收回房产。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如果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六条规定,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但这和收回已经赠与的房产不是一个概念,它主要适用于赠与义务还未完全履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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