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筹金交了不想买了是否可以退?
我之前交了认筹金打算买房,可现在因为一些原因不想买了。我想知道这认筹金能不能退给我啊?我也不太懂这里面的法律规定,就怕开发商找理由不给退,希望了解下相关法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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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筹金交了不想买了是否可以退,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认筹金的概念。认筹金是购房者为了表达购买房屋的意愿而支付给开发商的一笔款项。它和定金有所不同,定金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是不能要求返还定金的;而认筹金一般不具备定金的法律属性。 从法律依据上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当购房者交认筹金时,通常会和开发商签订认筹协议,这个协议就是双方的约定。 如果认筹协议中明确约定,在购房者不想购买房屋时,认筹金可以退还,那么按照协议的约定,开发商就应当退还认筹金。因为合同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双方都要遵守合同的约定。 要是认筹协议没有明确约定认筹金是否可退的问题,那么在购房者不想买的情况下,一般是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认筹金的。因为认筹金本身不是定金,不具有惩罚性。购房者只是表达了购房意愿,并没有最终确定购买。开发商没有理由在购房者放弃购买时,扣留认筹金。 但是,如果开发商能够证明因为购房者交了认筹金又放弃购买,给自己造成了实际损失,比如错过了其他潜在购房者等,开发商可能会要求从认筹金中扣除相应的损失赔偿。不过,开发商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损失的存在和具体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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