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破产了房子还能退吗?


当开发商破产时,购房者关心能否退房是很正常的。从法律层面来说,这涉及到多个方面的规定和考量。 首先,要明确退房本质上是解除购房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果开发商破产导致无法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符合上述因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形,购房者是有权利解除合同退房的。 其次,从实际操作角度看,一旦开发商进入破产程序,会有专门的管理人接管。购房者需要及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若购房者选择退房,已支付的购房款就会作为债权进行申报。不过,在破产清偿中,债权是有清偿顺序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购房者的购房款债权通常属于普通破产债权,在清偿顺序上相对靠后,可能无法全额拿回购房款。 最后,不同的情况会影响最终的结果。比如,如果房屋已经建成且具备交付条件,只是因为开发商破产手续未完成等原因未交付,可能还有通过其他途径完成交付的可能;如果房屋还未建成或者烂尾严重,退房可能是更合适的选择,但要做好可能不能全额收回款项的心理准备。总之,在开发商破产时,购房者能否退房要结合具体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综合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