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去外地工作可以拒绝吗?
公司突然通知我去外地工作,我因为家庭等原因不想去。但又担心拒绝会对我不利,比如被辞退或者影响绩效。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我有没有权利拒绝公司这个要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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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公司要求员工去外地工作,员工是否可以拒绝需要分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了解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劳动合同是员工和公司之间的一种约定,就像两个人签了一个合作协议一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意味着,如果劳动合同里明确约定了工作地点是本地,没有提及去外地的情况,那么公司要求去外地工作,其实就是要变更工作地点这个重要的合同内容。这时公司不能单方面做决定,必须和员工商量,并且要取得员工的同意,还要用书面形式确定下来。 如果员工不同意去外地,这是员工合理维护自己根据合同应有的权益。因为公司不能随意改变合同里规定好的事情。要是公司因为员工拒绝去外地就辞退员工,那这种辞退可能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员工可以要求公司给予相应的赔偿。 然而,如果劳动合同里已经提前约定了公司有权根据经营需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地点,包括去外地,并且这种约定是合理的,不是明显不合理地加重员工负担。那么公司提出去外地工作的要求,可能在法律上有一定的依据。但即便如此,公司也应该考虑员工的实际困难,和员工进行充分的沟通。要是公司不考虑员工实际情况,强行要求员工去外地,员工还是可以和公司进一步协商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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