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派去外地支援可以不去吗?
公司突然通知我去外地支援,可我家里有很多事走不开,而且去外地会增加我的生活成本。我不太想去,但又怕拒绝了会有不好的后果。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我有没有权利拒绝公司这个安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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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公司安排员工去外地支援,员工是否可以拒绝需要分情况讨论。 首先,我们要了解劳动合同的概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一般来说,劳动合同会约定工作地点等重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公司安排去外地支援,这属于变更工作地点,就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才行。 如果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工作地点,并且没有提及公司有权单方面变更工作地点,那么公司派员工去外地支援就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员工不同意去外地支援,是有权利拒绝的。因为公司不能擅自变更劳动合同的约定,否则就违反了法律规定。 然而,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公司有权根据经营需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地点,并且这种调整是合理的,那么公司安排去外地支援可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判断是否合理,要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去外地支援的时间长短、对员工生活的影响程度、公司是否提供了相应的补贴等。如果公司的安排明显不合理,给员工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和损失,即使合同有相关约定,员工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员工拒绝去外地支援,公司以员工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这时候就要看公司的解除行为是否合法。如果公司的解除行为没有法律依据,那么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所以,员工遇到这种情况,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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