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离婚女方是否可以申请要房子?
我是农村户口,现在准备和老公离婚。我们婚后有一套房子,在农村。我想知道,在离婚的时候我能不能申请要这套房子?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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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户口离婚的情况下,女方是否可以申请要房子,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等。对于农村的房子,如果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建造或者购买的,通常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如果房子是共同财产,女方是有权利申请要房子的。 要是房子是男方在婚前就已经建造好或者购买的,那么该房子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来说女方是不能要求分割该房子的。不过,如果婚后对房子进行了扩建、装修等行为,使得房子的价值有所增加,女方可以就增加的部分要求相应的补偿。 另外,如果女方离婚后没有住处,属于生活困难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女方也有可能通过法律途径获得一定的居住权益或者经济补偿用于解决住房问题。 总之,农村户口离婚女方是否能申请要房子,要结合房子的产权归属、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女方自身的生活状况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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