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收了串串房给的定金是否可以退?
我是卖方,收了串串房给的定金。现在我有点不想卖了,不知道这个定金能不能退给他们啊?担心直接退会有啥法律问题,想了解下在法律上我有没有权利把定金退了,而不用承担其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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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当一方支付定金后,定金合同即成立。 对于卖方收了串串房给的定金是否可以退,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是收受定金的卖方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也就是说,如果卖方不想卖房了,属于卖方违约,此时卖方不仅要退还定金,还需要双倍返还定金给串串房一方。 但如果是给付定金的串串房一方违约,比如未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剩余房款等情况,那么卖方则有权不退还定金。 此外,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有关于定金退还的其他特别约定,那么就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处理。例如合同中约定了在某种特定情形下,卖方可以退还定金且无需承担其他责任,那么就遵循该约定。所以,在遇到具体问题时,要综合考虑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以确定定金是否退还以及如何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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