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私了可以不赔偿吗
我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和公司私下协商解决工伤赔偿问题。但现在公司好像不想按之前说的赔偿了,我就想问问,工伤私了后公司真的可以不赔偿吗?我想了解这里面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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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私了并不意味着可以不赔偿。 首先,劳动者遭遇工伤后,有自主处理补偿问题的权利。如果双方达成的工伤赔偿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条款,那么这个协议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按照协议规定,该赔偿的还是得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是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协议是可能被撤销的。比如明显背离公平原则的民事行为,一方有权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具体到工伤赔偿,如果劳动者在签协议前充分了解国家赔偿标准,清楚自己获得的赔偿比标准低还自愿签协议,那很难以显失公平撤销;但要是双方协商的赔偿金额显著低于法定工伤保险待遇,差距超出合理范围,那就可能存在问题。 像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的协议,受损害方也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 另外,若双方私了达成赔偿协议但没执行,或者协议在未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必要程序就制定,亦或是协议有欺骗、胁迫等不当行为,受害者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诉,对仲裁结果不满还能向法院起诉。不过,如果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达成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且已送达生效,受害者通常不能通过诉讼救济,但可申请再审。 总之,工伤私了不是随意就能不赔偿的,要依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相关概念: 显失公平:就是指双方在进行民事行为时,一方获得的利益与另一方所遭受的损失严重失衡,明显违背公平原则。 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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