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缴不进社保,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可以获得补偿吗?
我在单位工作,现在单位缴不进社保,我想解除劳动关系,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拿到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又是怎样的呢?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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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不进社保,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是可以获得补偿的。以下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从法律规定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其次,关于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比如,你在单位工作了3年,那么单位就应支付你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工作年限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则仍按一个月工资计算;若工作不满六个月,应获得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在行使解除劳动合同权利时,应遵循法定程序。要依法通知单位,并保留好书面通知的证据,这样才能确保解除劳动合同行为符合法律规定,避免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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