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辞职了才能享受工伤保险吗

我在工作时受伤了,现在还在考虑要不要辞职。我想知道,是不是只有辞职了才能享受工伤保险呢?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想了解一下具体情况,看看怎么做对自己最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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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工伤保险是为了保障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时能得到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等权益。 职工在多种情况下受伤都属于工伤认定范围,比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等。一旦被认定为工伤,在职期间就能享受一些工伤保险待遇。 像工伤医疗待遇,也就是职工治疗工伤所需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还有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不过,有些赔偿项目一般在离职后才能申领,例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这些赔偿项目一定程度上是考虑到职工因工伤对未来职业发展的影响,以及离职后相关医疗和就业方面的补偿。 《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只要符合工伤认定条件,职工在职期间就可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并非辞职了才能享受。所以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具体的赔偿项目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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